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图片新闻>正文
好样的!钦南女法官,柔情执行促和解
作者:陈娇连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2日 17:30 文章出处:

宁法官主持和解

申请执行人李某的儿子在和解协议上签字

双方交付五万元现金

铿锵玫瑰执行路上英姿飒爽,执行有温度,刚柔并济耐心促和解。现任钦南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的宁蓉荣正是这样奋斗在执行第一线,办案铁面无私又细致柔情的巾帼法官。

6月4日上午,在钦南区法院会议室内,在执行法官宁蓉荣的主持下,黄某、何某夫妇当场将五万元现金交到了申请执行人李某的儿子手里。于是,又一件执行案件在钦南区法院成功和解!

【意外坠池引纠纷】

2015年11月12日上午,李某在钦南区某路尾江边种菜时,不慎跌入黄某、何某夫妇承包经营的石灰池里,造成严重受伤。住院期间,共花费医疗费255576.97元。后双方因费用问题协商无果,李某于2017年6月7日起诉至钦南区法院,请求依法公正判决。

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黄某、何某因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而李某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且种菜的场所实际为两被告的承租经营范围,酌定双方各承担50%的责任,依法判决黄某、何某共同赔偿给李某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以及精神抚慰金合计293734元,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一个月内给付。

然而,判决生效了,钱款却一直没见着落。李某无奈下只能再次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双管齐下促和解】

立案后,主办案件的宁蓉荣法官立即查封了黄某与何某名下的房产一套,为防止房屋被转移变卖,同时就二人的财产情况展开调查。一开始,黄某、何某态度坚决,反复强调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期间,宁法官考虑到黄某、何某还在正常经营着石灰生意,若对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可能会对他们的商业信誉造成一定影响。于是,宁法官决定采取强制措施与释法明理双管齐下的办法。一方面继续就黄某、何某名下的财产进行调查,另一方面积极做二人的思想工作。为此,宁法官多次去到黄某、何某的家中,对黄某、何某进行释法明理,释明有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法院将有权采取的强制措施,拍卖查封房产,严重者可入刑;同时劝导黄某、何某作为商人,应当坚守基本的诚信,拒不履行义务,必然会极大影响他们的商誉。面对宁法官的耐心释法和拒不履行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夫妻二人表示,一定在最短的时间内还款。

6月4日,在宁法官的主持下,黄某、何某与李某的儿子达成了和解协议:由黄某、何某于6月4日当天给付50000元给李某,余款于6月15日前支付完毕。至此,便是开头的一幕。

据悉,宁法官作为一名巾帼法官长期奋斗在执行工作一线,以热情和忠诚担当起执行重责,办理了一件又一件疑难案件,书写了一次又一次执行佳绩,2018年以来,收案141件,结案54件,执行和解了6件,为申请执行人追回了349.97万元。

上一条:钦南区法院召开2018年第二次党组中心组学习会 下一条:24小时跨千里执行,公正高效获赠锦旗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站推荐您使用IE 7及以上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