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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南法院集中兑现涉民生案款 高效执行获赞
作者:吴柏池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6日 16:25 文章出处:

赵锋法官宣读案款兑现金额

申请执行人等待领取钱款

工作人员发放钱款

领到了盼望已久的合同违约金

“感谢钦南区人民法院积极帮我们追到了拖欠了近五年的违约金,我现在感觉很开心。”申请执行人陈柏良如是说。

6月22日上午,钦南区法院通过快速执行,集中兑现了一批涉民生案件案款,执行局赵锋法官将被执行人钦州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动汇来的52658.35元合同违约金分发给了卫玉梅等15位申请执行人,拿到钱的那一刻,他们的脸上,写满的都是笑容。从执行立案到执行完毕,钦南区法院只用了一个月的时间。

2011年至2012年期间,卫玉梅等15名业主先后与钦州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该公司开发的位于钦州市扬帆北大道上的一小区的商品房。在卫玉梅等人付清房款并缴纳房屋契税后,该公司便将房屋进行了交付。但之后该公司却并未按照合同的约定向房屋登记机关提供权属资料备案,致使卫玉梅等人无法向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权属证书。在与该公司沟通无果后,卫玉梅等人于2016年8月向钦南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该公司协助办理房产登记备案手续,并依法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2016年10月28日,钦南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钦州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协助卫玉梅等房屋买受人办理房产登记备案手续,并依法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本以为有了法院的生效判决书,这搁在心里的石头算是落了地了。却没想到,该公司多次表示,目前经营情况存在困难,无法支付违约金,等有钱了再支付。这下,卫玉梅等人傻眼了,多次找到该公司进行协商,但都无功而返。2018年5月4日,卫玉梅等15人依法向钦南区人民法院提起了强制执行申请。

涉及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案件的有效执行,不仅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切身感受,还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对于这类案件,钦南区法院一直坚持以“快立、快执、快结”的原则妥善处理,开辟执行绿色通道,优先承办快速解决。

执行立案后,主办案件的赵锋法官意识到,这是一批涉及民生的案件,如若处理不好,便容易引发社会矛盾。为此,赵法官一方面立即向被执行人钦州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出财产报告令,第一时间查询了该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同时多次到该公司与公司相关代表说理释法,告知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后果,争取以和解的方式化解纠纷;另一方面积极与卫玉梅等业主们保持联系,向她们表示钱款一定会执行到位,请她们放心,同时也请她们给被执行人一些时间,不要把双方的关系闹得太僵。经过一个月的努力,案件和解了,被执行人钦州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7日主动将拖欠卫玉梅等15人的违约金共计52658.35元汇到了法院的账户上。接着,便是开头的一幕。

兑现会结束后,钦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莫愈松介绍说,这次的涉民生执行案款兑现,是该院“百日风暴”专项行动的又一颗硕果。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累计执行到位案款1240.3万元,处理涉民生案件20件,执行和解3件49.8万,曝光老赖累计46人次,罚款72.3万,拘留12人次。下一步,该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决战决胜“执行难”,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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