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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部署开展“执行月”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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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党组书记、院长何显锋对“执行月”活动进行部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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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负责人莫愈松对工作进展汇报 |
11月2日上午,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会议暨第三次执行月活动动员会。会后,我院迅速召开执行工作研讨会,就开展“执行月”活动进行重要部署,重点研讨执行难题。院党组书记、院长何显锋,党组成员、副院长韦民,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黎涛和全体执行局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我院执行局负责人莫愈松对我院目前执行工作进展汇报,并就目前执行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和与会干警进行交流研讨。
韦民副院长指出,此次“执行月”活动主要是清理截至2016年10月31日未结的旧存及新收执行案件,特别是涉民生、涉土地闲置、涉党政机关、涉金融、长期信访案件和其他长期未结的六类案件,执行局全体干警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特别要按照绩效考评相关指标认真高质完成,做好执行信息录入工作,确保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并强调,要在深刻总结我院执行工作的基础上,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法院执行工作会议暨第三次执行月活动动员会精神,认清执行工作形势和任务,凝聚全院共识,主动作为,乘势而上,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重大战役。
何显锋院长指出,全院上下要凝聚一股坚决解决执行难题的力量,夯实已有执行工作成效,乘势而上,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重大战役。并提出四点要求: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紧靠党委政府。主动把执行工作置于钦南区委领导之下,主动、及时汇报执行工作情况,依靠区委的直接领导和区政府的支持,解决执行过程中面临的重大问题,优化执行外部环境。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执行保障工作。院领导要下到执行一线、就近指挥,根据执行工作进展和任务及时调整、充实执行力量,在执行经费、装备上给予倾斜,做好“执行月”活动后勤保障工作。三要科学制定清案计划,周密部署。确保12月20日前完成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规定期限内的实际执结率达到95%以上、标的金额到位率达到80%以上,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案件)合规率达100%的目标任务。四要加强宣传,扩大公众影响。积极利用好微信公众号和媒体专栏等窗口,加大宣传力度,对执行立案、执行措施、执行结案等各主要执行节点信息实行公开,以公开促规范,以规范保公正,以公正赢公信,为执行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